网站首页 富康概况 公司荣誉 营销网络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人才招聘 在线互动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上海市新建小区安防标准实行

发布日期:[2007-3-19]    共阅[3246]次
      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设置电视监控、周界报警、楼寓对讲、防盗报警和电子巡更等5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据悉,这是上海首次发布《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这表明,上海市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住宅安全保障也跃上一个新台阶。新标准实施后,购楼的消费者验收新房,如发现少装或没有安装安全系统,可以投诉。
  据专家介绍,该地方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住宅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小区除了电视监控等5大安全防范系统之外,还必须设置中心控制室。对于周界报警系统,该标准规定住宅小区的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都必须安装,并应达到设防全面、定位准确、声光报警、储存打印和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等基本要求。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2007-2008 福建省南安市油园无线电厂

版本:协兴堂 V6.84  技术支持:宁网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未经许可请勿复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